工作职责:
1、组织制定药品质量管理文件,并指导、督促文件的执行,以及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;
2、负责确认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合法资质及所购进品种的合法性;
3、负责首营企业、首营品种以及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的审核;
4、负责药品的验收和养护,指导并监督药品购进、储存、销售、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工作;
5、负责质量信息的管理,建立药品质量档案,负责药品质量查询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、处理及报告;
6、负责不合格药品的审核,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以及负责假劣药品的上报,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;
7、协助开展药品质量管理的教育和培训;
8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药学相关专业。
2、具有执业药师资格,或具有主管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(指医学、生物、化学等)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3、具有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,能坚持原则,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。